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乳化粒状铵油炸药
乳化粒状铵油炸药
使用说明书
1、产品执行标准
GB28286 工业炸药通用技术条件
2、产品规格
25kg/袋、40kg/袋。
3、适用范围
Ⅰ型产品适用于无可燃气和(或)矿尘爆炸危险的一般爆破工程。
Ⅱ型产品适用于无可燃气和(或)矿尘爆炸危险的井巷上向孔装药爆破工程。
4、性能指标
堆积密度0.78g/cm3—0.95g/cm3;
爆速(钢管)≥2.8×103m/s;
猛度(钢管)≥15mm。
5、贮存及运输
5.1 产品应在原包装条件下,存放于自然通风良好、干燥的专用库房内。
5.2 本产品运输、装卸严格按照JT617《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》、JT618《汽车运输、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》等要求执行。
6、使用注意事项
6.1 产品使用应严格按照GB6722《爆破安全规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。
6.2 本产品无雷管感度,使用时必须用起爆具或其他有雷管感度的工业炸药引爆。
6.3 产品硬化严重时请勿使用。
6.4 使用时应整件领取,严禁打开包装袋存放,防止因吸潮变质。
6.5 本产品严禁和雷管或其它起爆器材同库存放。
6.6 本产品严禁在民房或公共建筑内存放。
6.7 本产品严禁无爆破资质人员接触和使用。
7、有效期
自制造之日起计算,产品使用有效期不小于30天。
制造单位:朝阳红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
地 址:辽宁省喀左县大城子街道小城子村
邮 编:122300
电 话:0421-4805010 传真:0421-4805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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